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,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。于是,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,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。他们说,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,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。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,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。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,也就是主;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。一看到这太阳,他们说,这不是主神,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。与此同时,灵人继续彼此交谈,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。这时,太阳忽然又出现了,主就在它中间,被太阳的光环围绕。一看到这一幕,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,并沉了下去。这时,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,这些灵人为人时,曾在世上看到过祂。他们所有人,一个接一个,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,这是主自己;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。然后,主还从那太阳出来,向木星灵显现;他们大声宣称,这是主自己;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,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。主是天堂的太阳,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(AC 1053, 3636, 4060)。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,在那里,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(AC 1521, 1529-1531, 1837, 4696)。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(AC 4321, 7078)。因此,在圣言中,“太阳”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(AC 2495, 4060, 7083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,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,这黑暗不是在前面,而是在后面,与天堂太阳,也就是主相对立(AC 9755)。
1547.“罗得与他一起”表示感官,或感官之物,这在前面(1428节)已经简要阐明。由于此处具体论述的是“罗得”,所以必须知道他代表主的哪一方面。法老代表最终把主送走的记忆知识或事实;而罗得代表感官事物,也就是外在人及其享受;这些享受是感官的享受,因而是通常迷惑童年时期的人或心智,把他或它引离良善的最外在事物。因为人越沉溺于恶欲所带来的享受,就越被引离属于爱和仁的属天事物;事实上,这些享受里面有源于自我和世界的爱,而属天之爱永远无法与这些爱和谐一致。然而,有些享受虽具有相似的外在表象,却与属天事物完全一致(对此,参看945, 994, 995, 997节)。但源于恶欲的享受必须被抑制并清除,因为它们阻碍通往属天事物的道路。本章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所指的,正是这些享受,而不是那些与属天事物一致的享受;那些享受的存在在此由“罗得与他一起”来表示。然而,“罗得”一般表示外在人,这从下文(1563节)明显可知。
1533.在我的视觉被打开之前,我对出现在来世的无数事物所持的观念和其他人的差不多。我原以为来世没有光,也没有诸如来自光的那类事物,以及感官物体。这种想法源于学者们对非物质所抱有的一种错觉,他们将非物质广泛归于灵人及其生活中的一切,或说他们在谈论灵人及其生活中的一切时会反复强调非物质。这种错觉只能产生一种方式来设想非物质的东西,或属灵之物,即:它因是非物质的,故要么是某种过于模糊,以至于无法被头脑理解的东西,要么什么都不是。然而,事实却完全相反,因为除非灵人拥有器官,天使由器官物质构成,否则他们既不能说话,也不能看见或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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